返回網站

 

裝潢常見糾紛(消費者觀點) 

 

2022年6月4日

 

一般民眾與室內裝修公司所成立之契約,目的在於,民眾欲裝修公司完成己身心中所欲達成之裝潢結果,在法律定性上,屬於承攬契約。 

惟因裝修公司之施工技術、誠信等因素,與消費者往往衍生諸多糾紛,以下就一般民眾所遭遇於裝潢上常見糾紛為論述: 

●施工瑕疵與未完工:民眾常以裝修公司未按圖施工或施工品質不良之原因,拒絕於工程完成時驗收,並認為廠商有瑕疵工作成果並未達成完工。然,裝修公司完成有瑕疵之工作與未完成實為兩事,訴訟實務上認為即使廠商完成之工作成果未達雙方契約約定之品質,亦屬於如期完工,消費者不得以工作之成果未達原先之約定品質即認為廠商未完工,此為須注意之點。 

●施工遲延與保留: 如裝修公司未依照雙方事先約定之完工時間如期完工,消費者於驗收時,未聲明保留者,依照民法規定,事後則無法請求減少報酬、解除契約或請求損害賠償(違約金除外)。 

待續--------